第八十六章 庞轩之死(中)-《重生之民以食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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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点了点头心道;权大于法,这就是国家致命的原由。长官一句话,下面不想干也得干,不让你抓。你偏抓,行!把你撤了,换上别人不一样放出来了吗?呵呵,哪多哪少。庞轩也不是傻子。李泰笑道:“此乃两事,那第三件呢?”
冯泉道:“这第三件便是发生在年前。”
“哦,今年之事?说说看。”
冯泉道:“年前,还塔镇县令纳了一方小妾。此女年芳二八,出落的也标志,可是人家已经有了婚约在身,那县令却不管那些,相中了便硬是抓了回去。后来此女的家人与其理论,奈何势薄,哪斗得过官家,县令命手下将其乱棍打出。致使其母当场死亡。其父断了腿骨。县令见闹出人命,便将女子从府衙中放了出来,那女子此时已被县令凌辱,又看见家人惨遭厄运,便寻个没人的地方自尽。也是命不该绝,遇见贵人,途中一位姓武的侠客经过此地,见女子自尽,便救了下来,打听原委后,勃然大怒,便一人杀到了府衙,在百名衙役围攻之下取了县令的首级,大笑而去。
后来此事传到庞大人耳里,庞大人也没说什么。此时上面官府派了高手又了一个月时间将那人抓捕。便囚禁于海州大牢,待上报后斩首示众。
那姓武的倒也刚强,受刑时没哼过一声,庞大人敬他是个汉子,也没继续拷打。后来行刑之时,围观上万百姓,此时突然冲出数十人要劫人犯,慌乱之时,大人下令立斩,待官兵赶来之后,匪人退去,大人回府与小人说‘此人仗义,胜本官太多矣!’除此三件事外,平时没见过大人与小人谈过什么,今日公子问话,小人便告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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