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漠孤烟直-《彩蝶翩翩舞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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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关键的是活的十五人中还有一位知命!

    知命是散修,他也是起了做黄雀的心思。

    小刀他们已经陷入了绝境。

    小刀想起临别时苏颜给他的纸蝶,其实他一直都记得,只是舍不得用。

    现在到了不得不用的时候,

    当纸蝶七彩的翅膀开始扇动的时候所有的结局已经注定。

    当他们离开那里的时候留下一地死尸,没有人理会。

    暂时没有人来追杀她们了,易生死用了三天时间治好她们的伤,然后花了二十天的时间进入这片荒漠,她们必须要找个隐秘的地方将自己在人间隐藏起来。

    当离开青川一个月后,狙杀枯坒那夜曾经如像潮水般涌现的记忆又在小刀的脑海里慢慢浮现,逐渐变的清晰,这些日子苗妙也给他讲了很多,关于明宗,关于莫方,关于他体内那些奇怪的有异于别人的筋脉。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小刀选择相信。

    他已不是当初赤门的少年。

    “公子”,苗妙走进小刀的身边喊道,将手中的水袋递给小刀。

    态度很恭敬,不像是明宗的公主。

    小刀接过喝了一小口,水袋里的水已经不多,只剩下半袋。

    在荒漠的七天时间已经用光了所有携带的食物和清水,好在易生死说到目的地只剩下大约十里的路程。

    苗妙再将水袋递给易生死,从去年到现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苗妙瘦了不少,原本肥胖的身子变得有些纤细,再次重现当年的曼妙身材,易生死看见便有些欢喜又有些心疼。

    易生死拍了拍身上的沙子,将帽子拉的低一些,风太大,沙子容易迷眼,重新在前头带路。

    小刀跟了上去,苗妙还是走在最后面。

    这种队形很合理,三人中苗妙的修为现在最高,后面如果还有追兵来的话也好应对一些,这次目的地只有易生死去过,在茫茫的沙漠中全凭着十年前的记忆。

    易生死做向导最合适。

    幸运的是他们并没有迷路,除了幸运的眷顾也和易生死经常游走大陆四处寻找药材练就的方向感有很大的关系。

    三人继续埋头在无边的沙海中向前走去。

    太阳慢慢的落向山的那边,夕阳将整片沙海都涂抹上一层金色。

    大漠孤烟直,大湖落日圆。

    ……

    ……

    一道笔直的黑烟冲向荒漠黄昏的天空,被风一吹,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一声狼嚎响起,在空旷的荒漠里显得有些悠扬,绝不悦耳。

    这是部落里面的预警信号。

    上次黑烟升起还是十年前,一个采药的人无意中闯入他们生活的这片领地。

    他们是被昊天抛弃的子民,他们从不信奉昊天。

    他们也不服从帝国的管理。

    在远古时期他们曾经是大陆上人类中最强大的部落,他们的体内流淌的是永不屈服的血液,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荒。

    当帝国一统大陆的时候,除了将那些残忍的狼人挡在了赤门,将那些阴险狡诈的雪人赶到了天弃山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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