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切磋-《烈火重生之君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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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举取士来说,它有一个优点,就是对仗工稳与否,标准很具体,使考官对内容大体达到要求的若干考卷,容易判定高下,避免引起纠纷争论。
这在考生多,录取名额少的条件下,是至关重要的。历史上的科举,从来都十分重视这一类的标准,八股对仗就是北宋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文章格式,到明清时期正式用于科举考试。
也就是说,面对应举人数多而录取名额少的矛盾,在考试形式的设计中,强调容易判别高下的客观标准,防止考官的主观升降和徇私舞弊,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八股取士制度是明清统治集团为选拔人才,经过长期摸索,总结经验教训,最后确定下来的。
从考试内容上说,继承发展的是北宋以来所肯定的一种指导思想,即通过阐述经义,最有利于督促士人阅读《四书》、五经,体会圣贤心意,以培养、选拔合乎规格统治人才。
从文章格式上说,继承发展的却是诗赋写作中的规矩准绳,以此种文学领域的规矩为楷模,经过长期摸索,演变而成的一种文章格式。
这样一套制度,从最初指导思想看,决不是为了禁锢士人思想,陷士人于愚昧无知。
但是在客观上,八股取士后来逐渐成为了禁锢思想的选官制度。尤其是八股对仗这种格式,一方面整段整段地对仗,难度较大,限制了士人自由表达思想;另一方面,为了照顾排比对仗,内容又容易流于敷衍、空疏,所以明、清两代一直有人反对八股取士。
可是,又不可能有更合理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国家体制内选官制度面临的困境。
今天也有人反对高考,反对客观题的标准化、程式化,但我们现在确实找不到能够取代高考更好的公平选拨人才的办法,因为我们决不能退回到
“保送”时代。网摘
明代成化年间(1495-1487) ,科举考试之法又大大变更,用排偶文体阐发经义,称为“八股”,亦称“时文”、“制义”或“制艺”。以后便承袭下来,格式愈益严格,文章越发空虚,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1905)才废除。所谓八股文,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开首用二句设破题意。承题,用三四句或五六句承接破题的意义加以说明。起讲,用数句或十数作为议论的开始,只写题大意,宜虚不宜实。入手一二句或三四句,为起讲后入手之处。以下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中心。这四股中,每股又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语句,一般是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亦有联属者,共合八股,故名八股文。全篇总字数, 顺治时定为550字,康熙时增为650字,最后改作700字。八股文的试题出自四书,应试者必须按四书五经的代圣贤立言,依格式填写,因而具很大的局限性,弊病尤大。然而明清取士,却以科举为重,而科举又以八股文为主,于是教育重心当然就完全放在如何教八股文与如何做八股文上了,严重束缚了学子的思想与才华。
八股取士 明清朝选拔官吏沿用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文体严格限于
八股文,应考者不能发挥个人见解。明朝统治者用“八股取士”来禁锢知识分子思想。考中做官的,
很多成为皇帝的忠顺奴仆。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三级进行。省级考试叫乡试,及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到京参加会试,合格者称
为贡士;贡士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
中举的知识分子,都能享受一些特权,可以免除差役和税粮,进士都有官做。
首先是它败坏了读书种子。士人为了挣得功名,皓首穷经,揣磨圣贤的言行和时文的程墨。
到了后来,连经书也不读了,只
“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顾炎武《日知灵·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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