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听到kikO的疑问,沈庭直接留言: “其实,我已经进行过剖绘了!” 犯罪剖绘的四个依据—— 首先是致死手法! 目前,已知的24名死者,唯一有尸体的,也就是苏可馨。 她的躯体上,看着没有其它致命伤。 死因大概率就是脖子上的切割伤。 而切除脑袋,目前来看,是为了后续倒吊放血,让人皮更干净。 这只能说明,制皮人经验很足,很专业。 除此之外,是对尸体的“高调”的处理手法。 和之前的小心谨慎,对比明显。 这变化,是目前最大的一个疑点。 第二个剖绘依据,是特殊涉案地点—— 鱼塘! 木屋! 和对尸体的“高调”处理一样,抛尸地选的也很“高调”。 二者算是同一个疑点! 剖绘的依据,是案件事实。 从疑点里,自然不可能剖绘出有用结论。 第三个依据,受害者特征。 目前已知身份的受害者,共有五名。 他们连性别都不一样。 职业、家境、爱好等方面,几乎没有完全重合的。 究竟是哪种共同特征,让制皮人选他们作为目标,沈庭现在,还真没找到。 “制皮人,需要的是人皮。 我能想到的,就是受害者的皮肤,都比较特殊。 但皮肤怎么才算特殊?” 比较白皙? 比较干净? 应该都不对。 因为五名受害者,生前的皮肤状态,差距挺大的。 有的在矿井工作,还有的年龄比较大,皮肤真说不上好。 “或许,制皮人选择目标,压根就没有特定的标准? 随机选择目标?” 沈庭眉头皱紧,他也有些拿不准。 最后一项剖绘依据,只剩其它特殊线索了。 制皮人的特殊行为,倒是有很多—— 车祸现场,绕着轿车跳舞。 用脚将受害者的头颅,踢进鱼塘。 在倒吊无头尸的木屋外,燃放烟花等等。 这些,都不是普通罪犯,会做的事。 沈庭反复剖绘,只能勉强推测,制皮人似乎处于一种非常疯狂,非常癫狂,非常兴奋的状态。 这种状态,甚至影响了他的理智。 第(1/3)页